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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點、線、面看合唱音樂比賽

作者: 陳淑儀  發表日期: 2006-05-01

從點、線、面看合唱音樂比賽

 
合唱音樂比賽在國內已行之有年,尤其每年的全國音樂比賽更是各級學校合唱團爭取榮譽與肯定的例行盛會。比賽成功與否及能否發揮推廣合唱的原意,取決於軟硬體各項環節的良好配合,針對此,我們特別走訪數位常年帶隊參賽的合唱指揮老師,並嘗試就國內合唱比賽的現存問題,逐一探索各層面值得改進之處。
 
曲目選擇
早期合唱比賽的指定曲多為同聲曲或較傳統的合唱曲目,前者在音樂上較難有所表現,後者則難符時代需求。近兩、三年這種情況已有改進,指定曲由原來的兩首增為三首,有許多無伴奏曲目及本土作曲家的創作或新編曲目,可選擇 較多了;但若與國外制度完整而執行精密的合唱比賽相較,國內比賽的指定曲訂定仍嫌草率,台北愛樂文教基金會藝術總 杜黑曾為許多國際比賽擔任評審,他提到:「日本最有規模的全國比賽,在賽前一年已訂出指定曲目,曲譜也有了,除本國與外文曲目外,必定還有一首委託創作曲,對其本國音樂創作素質的提升有一定作用。」
 
有十多年帶團參賽經驗的南湖高中指揮老師傅湘雲,針對國內現況指出:「主辦單位其實可依不同時期、不同樂派區分,將指定曲的時代風格界定出來。去年高中職男聲組指定曲中,黃輔鏜創作的〈天淨沙〉是學生平常不會唱的曲目,透過比賽,讓學生多認識一些本土作曲家的作品,是很不錯的考量。」
 
場地效果
合唱比賽雖是比賽,卻也需要有較細緻的場地、較好的音響效果,畢竟好的聲音仍要有好場地才能襯托出來。由於國內適宜演出的場地有限,比賽就更難要求場地的專業 了。每年同時帶領多個團隊參賽的成功高中合唱團指揮聶焱庠,對比賽場地的感受特別深刻,他說:「場地是很大的致命傷,受限於資源,國內合唱比賽常在學校的禮堂或活 中心舉行,隔音及傳聲效果都很差,場中比賽與場外預備隊伍的練唱互相干擾、互相影響,有時甚至比賽的同時還有體育活 在進行,讓參賽者很難表現出平時的音樂水準。」
 
舉例來說,今年全國音樂比賽北區決賽在新竹縣政府大禮堂舉行,竟然沒有後台,也沒有可供合唱團上台前發聲熱身的場地,傅湘雲表達她的無奈:「這樣的比賽場地讓我們覺得合唱真是弱勢團體,可能主辦單位認為合唱沒有樂器,因此不需要有預備的空間,其實人聲是很脆弱的樂器。今年決賽當天下大雨,我們被迫撐 在雨中練唱,學生上台時全身都是濕的,甚至還滴著水。主辦單位實在該對比賽者地效果表現該有的尊重。」
 
關於這點,每年亦是比賽主辦單位的台灣合唱音樂中心執行長朱元雷表示:「在吃飯、換裝、發聲、休息等空間,以及 線和時間的安排上,我們都盡可能為參賽團隊設計考量,目前還無法做到的是讓每一團隊在比賽前都有上台彩排的機會,實在是受限於比賽場所無法固定的現實及成本的考量。」
 
在現實狀況無法改善前,國內參賽者與指揮似乎只能自我調整、自求多福。帶領萬芳高中合唱團連續三年獲得全國賽第一名的劉靜諭老師,便以自我訓練的心態積極面對,「場地差是不爭的事實,也是每一參賽隊伍都要面對的相同問題,我的因應之道是先聽前面隊伍現場唱的實際狀況,找出場地效果的癥結,當機立斷調整,譬如場地太乾太寬,就叫學生用身體唱;琴蓋開得較少,鋼琴聲可能出不來,就要求伴奏即使漏音也沒關係,但觸鍵一定要深。有些場地不能做太明顯的大小聲、太細緻的表現可能無法被聽到;有些場地又不能唱得太大聲。我的想法是,如果在很爛的場地都能唱,還有什麼地方是不能唱的?」
 
雖然參賽團隊能自我調整以適應生存,主辦單位卻不應長久漠視草率以對,畢竟這對合唱生態的正常化發展仍是有傷害的。
 
對評審的期待
國內合唱比賽評審的公正性與專業 ,一向是被大家討論很多的環節。就公平 而言,國內評審常習慣給一個總體分數,如此評分只能用比較法,在前一隊與後一隊之間做比較來評定高下,評審也不用負什麼責任,是比較不客觀的評分方式。雖然如此,卻也有評審對自我要求較高,譬如拉縴人男聲合唱團指揮唐天鳴評審時會私下分細項給分,再將每一個細項分數加成總分。
 
至於評審的專業 ,除了台灣國際重唱大賽以外,國內其餘合唱比賽的評審人選,似乎較少考慮到合唱的專業 ,這也是讓許多人詬病之處:既是合唱比賽,為什麼不找具合唱背景的評審呢?聶焱庠提出建議:「我覺得比較理想的合唱比賽評審組合,應該包含合唱指揮、作曲家、聲樂家、音樂評論家及合唱教育工作者。」劉靜諭自認有時看法也不見得與評審一致,但她相信每位評審都有其專業,只是希望主辦單位選擇評審時,能以是否有帶團經驗、是否近年有接觸合唱相關領域為考量,「若不曾接觸新曲目與新的表現手法,對參賽者的演出,評審也實在是無從評起。」
 
傅湘雲則提到,自民國八十六年開始,接觸到許多回國的合唱指揮評審,給了帶隊老師許多新思維,對合唱老師的視野拓展助益很大,她強調:「美聲唱法是一種唱法,也是歌唱者該有的基礎,但美聲唱法無法唱現代或文藝復興時期的曲子,而合唱卻能接受任何種類的聲音,尤其現代的作品是可以用較鬆的聲音來唱,團員也能在其中享受聲音的樂趣;不過聲樂背景的評審,卻嘗試從美聲唱法的角度出發,提出合唱團聲音不夠集中的評語。每一位評審的角度和評語,我們都虛心接受,但同一場比賽,不同背景的評審同時給完全不同方向的建議,實在是讓參賽者無所適從。我很希望比賽能讓合唱歸合唱、聲樂歸聲樂,如此才能讓帶隊的老師比較清楚該走的方向。」
 
活動程序安排
合唱比賽的程序安排,是由許多技術 規劃與龐大而周密的細節考量堆疊出來,比賽活 的成功與否,完全與主辦單位的用心程度成正比。就國內的合唱比賽來看,最具規模且牽涉層面最廣的「全國音樂比賽」,年年舉辦、年年被批判,卻看不到改進的成效。
 
單就比賽時間選定一項來談,今年的決賽時間與高中段考撞期,在升學主義如影隨形的當下,考試當然是學校、老師、學生與家長的第一優先考量,與升學相比,一切都得退讓,遑論是合唱比賽。「全國音樂比賽」既然是屬於教育部轄下業務之一,是否將來可以事先與教育局協調,避免比賽與考試撞期的事情再次發生?
 
曾經參加過日本寶塚室內合唱比賽的朱元雷老師談到:「日本寶塚合唱比賽的工作人員都由國中生、高中升擔任,完全是按表操課,他們的工作程序與步驟規劃是精密到秒的地步,令人瞠目結舌。」由此可見,承辦者想得多細、關照層面多細,比賽活 所欲達到目的的果效就有多大。
 
分區初賽的客觀性與公平 
過去「全國音樂比賽」曾有三年時間採全省大拜拜式的不分區比賽,好處是可以讓全省北、中、南的合唱團互相觀摩、交流,但全部集中一地比賽,對遠道參賽的團隊而言,食宿是很大的問題。目前分區比賽的好處是,因距離較近,參賽者無需長途舟車勞頓,可以在比較好的狀態下比賽,但卻也無法觀摩到其他區域的隊伍了。
 
分成北、中、南區比賽後,現行於各縣市舉辦的初賽,仍存在著許多問題,譬如有些縣市因為區域較大,參賽隊伍眾多,競爭激烈;有些縣市則因區域小,參賽隊伍可能只有一隊,根本無須初賽即自 保送進入決賽,公平 實在有待商榷。
 
舉參賽隊伍最多、競爭也最激烈的台北市為例,初賽是以行政區劃分為東、西、南、北四區各自廝殺,每一區第一名的隊伍才可參加北區決賽。此賽法看似公平,其實存在許多盲點,譬如今年台北市西區高中男生團第一名成功高中,與競爭對手建中團同樣歷史悠久、同樣水準優秀,年年競爭,但西區只能有一隊進入決賽,因此今年建中就與決賽無緣;而成功高中在決賽所面臨的其他縣市代表隊的程度,卻可能遠遠不及建中合唱團。在北市各區幾乎都有這種情形,如此比賽法則,真能讓有實力的隊伍都得到參與競賽的機會嗎?
 
歸結起來,這是制度的問題,主辦單位若願意從實際面重新考量修正,或是召開公聽會集思廣義,在良 競爭下,必能真正提升整體的合唱音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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