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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合在一起唱

作者: 陳淑儀  發表日期: 2006-05-01

為什麼我們合在一起唱

合唱比賽只是選出一個唱得最好的隊伍,頒發獎金、給予掌聲嗎?
還是凝聚合唱團朝前努力邁進的中繼目標與 力?
或者應該是學習彼此補足、互相建造,培養一種重要的品格,
在顧慮自己、也顧慮別人的當中,成全一種整體的表現?
為什麼我們要合在一起唱?
合唱比賽不過是一種激勵的手段,
回歸到最原始的合唱精神,
我們不要忘記,人聲是上帝所造最完美的樂器,
當不同的人聲聚在一起尋求和諧時,
便能產生人間的至美。
 
「合」字有和諧、融洽、共同、一起、比對、對照、會、聚、契合、一致……等多種意思,把「合」與「唱」連結一起,不難想像其原始精神就是一群人匯聚在一起,張開口唱歌,在對位、旋律線條上,共同尋求一種和諧、融洽的美好和聲,並且達到一種共鳴的契合度。因為在合唱中,可以學習尊重彼此,學習聆聽彼此的呼吸,所以,在今日紛紛擾擾、大多數人都聽不見別人聲音的社會中,合唱特別值得被推廣、被重視。
 
推廣合唱、讓合唱在社會各階層普及的最佳方法是透過教育系統徹底深耕;另一個管道則是長期而固定地舉辦合唱音樂比賽,藉由公開的競賽活 ,引發、挖掘、招聚愛唱也能唱的人成為大群,使社會因處處歌聲而化解暴戾之氣,從和諧的共鳴聲中體會尊重人、尊重生命的可貴。合唱音樂比賽的社會意義,由此可見一斑。
 
目前在台灣行之有年的合唱比賽,大概有以下幾個:
 
全國音樂比賽
這是台灣歷史最悠久的音樂比賽,亦即我們俗稱的「省賽」,民國三十六年由文化協會發起舉辦,民國四十九年改由教育廳統籌,舉辦目的在提升全民音樂素養及培養音樂興趣,加強各級學校與社會的音樂教育,使音樂達到全面 的發展,並藉以提高全民的生活品質。
 
此項比賽由政府主導,近年皆由新竹社教館承辦,每年12月在全省各縣市分別舉辦初賽 ,直到次年三月再分北、中、南區舉辦決賽。合唱為其中一個比賽項目,以前分組從小學、中學、大學,一直到社會組都有(自教育部接管後已取消社會組)。因教育部規定每學年度國中、小學參加合唱比賽前,須先舉辦校內合唱比賽,使得合唱在中、小學有一定程度的普及,可以說,台灣學生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一定會接觸到合唱,並且有合唱比賽的經驗,姑且不論其實際成效如何,不可否認,此項規定或多或少總開發出許多人對合唱的喜愛。
 
全國中山杯金嗓獎合唱比賽
國父紀念館主辦的合唱比賽,對象鎖定在18歲以上的成人合唱團。這是延續二十幾年前為紀念國父誕辰而舉辦的「愛國藝術歌曲合唱大賽」,如今改在每年三月舉行;以前並未設有獎金,現在第一名則可獲得五萬元獎金。
 
金嗓獎合唱比賽在全盛期曾有過七十多個團隊一起參加比賽,尤其以社區合唱團和媽媽合唱團為大宗,但因採不分組比賽,所有混聲團、同聲團,大專團、社會團全部混在一起比賽,不但裁判難為,也使成團與練唱目標不同的社區合唱團及媽媽合唱團,難以與大專合唱團一較長短;所幸近幾年已有改善,目前雖仍是同聲團與混聲團同賽,但已開始區分大專組與社會組分開比賽了。
 
台灣國際重唱大賽
五年前,為了擴展合唱人口、扭轉一般人對合唱是嚴肅、不活潑的刻板印象,台灣合唱音樂中心基於「引導台灣合唱朝向大眾化、精緻化、藝術化方向邁進」的期望,舉辦台灣重唱大賽,吸引許多活潑、敢秀、具創意的學生與社會團隊參加比賽,由於在視覺及整體氣氛的呈現上,與傳統合唱比賽迥然不同,儼然引發了一股合唱解放運 風潮。
 
台灣重唱大賽後來確認分為重唱組(Ensemble Singers)與歌手組(Vocal Group)分開比賽的型態;去年更拓展為國際賽,邀請結盟的奧地利格拉茲國際無伴奏合唱賽冠軍隊伍來台參賽並觀摩,對於刺激並提升國內合唱團的視野與水準,具有一定 的影響。
 
多元化的合唱比賽提供了合唱團發聲的舞台與發亮的機會,雖然競爭難免產生以輸贏定高下的狀況,但切切不可忘記合唱所追求的仍是:彼此聆聽,與別人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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