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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唱程序:給指揮 (For the Director)

作者: tcmc(合唱中心)  發表日期: 2006-05-19

 

1. 注意力放在團員而非在樂譜上:意思是指揮必須在練唱前要徹底地研讀熟悉樂譜。

2. 不要用“1、2、3、唱”來開始。指揮職業合唱團時用簡單的預備拍、而指揮業餘合唱團可依情況多給一拍預備拍、以手勢用不同的速度強弱讓團員注意指揮。

3. 練習時帶幽默感、這是非常重要的。

4. 鼓勵!過度的批評、否定的方式會減低團員的士氣、造成極大傷害。

5. 要用唱來示範、但不可和團體一起唱。

6. 小違規須糾正、否則它會變成大錯誤、成為習慣(包括music habit)。

7. 當指揮站在團員前面時、大家皆不可談話、在教導時,團員需絕對保持安靜、一個有紀律、好的效率的練習必須依賴團體的風紀、不合作的團員必須被糾正、團體永比個人還重要的。

8. 教原理、不要只教案例﹙cases﹚。

9. 少訓話、多示範。示範是很有效的方式來表達意思。

10. 在樂曲已充份的掌控後,才可實際的指揮,在任何一次練習中皆不可完全的指揮出來、保留一些在演唱時再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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