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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是唱片業殺手?

作者: 沈箴  發表日期: 2003-08-29

 

在上一篇『自由音樂』中我談到麥金塔的MP3網站,其實一開始我滿驚訝於其營業額亮麗的表現,因為每首歌曲0.99美元的價位並不合理,在網路上應該扣除 CD唱片的製作以及通路成本,並且回饋給消費者作為網路費用的補貼。不過就消費者行為的層面來探究的話,驚訝已經顯得多餘了。

我一直認為MP3對於音樂商業絕對是正面的,問題完全在於音樂製作業者對於「行銷」這門學問的了解是否透徹。以麥金塔MP3網站為例子,消費者在上面 所表現的並不是只有價格考量,而是這樣的消費模式符合了「隨選」(On demand)的需求,消費者可以不再為了一、二首喜歡的歌而購買整張專輯,在這個時候,即使明明知道這個價格並不合理,但是總比花費14.99美元去買 整張專輯來的划算,對吧?

不過話又說回來,消費者的需求相信這些業者都了解,我曾聽過他們對MP3又愛又恨的心情告白,雖然MP3可以透過網際網路傳輸的特性將使音樂銷售進入低成本的純電子商務註時代,可是MP3還有另外一個大問題,那就是非常容易盜版,現代的科技可以說已經到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時代了,無論你怎麼防盜版,總是有人可以破解;提到盜版,我不禁要問「為什麼要盜版?」

為什麼要盜版?你一定認為這個問題有點蠢,因為盜版比較便宜阿,而且便宜很多甚至不用錢(認為不用錢的人都是看不到自己取得盜版過程成本的人)。那麼我又要問另外一個問題了,現在7-11擺在櫃檯銷售每片99元的VCD你會不會去盜版呢?我聽到你心理的聲音了,你正在說「不大會吧…誰會為了每部才99 元的VCD去盜版,燒片子滿花精神的,而且還沒有精美的包裝以及相關的說明…」,在這裡我們又可以發現,價格的合理與否與盜版的比例有絕對的關係,而正版的產品也可以利用加值的方式與盜版區隔。

設想如果你今天想要擁有一首歌曲只需要花費台幣10元就可以合法的擁有,你會想盜版嗎?更有甚者,如果你隨時想要聽某首歌曲就可以透過你手上的任何可上網的工具輕易地以幾毛錢的費用聽到,你還會想要擁有嗎?擁有一首歌不就是為了能夠隨時想聽就能聽嗎?可是真的擁有唱片的時候還不見得有這麼方便哩。也就是說,只要透過合理而且消費者接受的方式,盜版是可以在不加密的狀況下消失的,完全要看看整個市場機制的發展是不是自然地讓盜版沒有空間,我完全不認為利用任何的加密以及嚴刑重罰能夠杜絕盜版,只有讓盜版本身無利可圖,而消費者本身也不想盜版(要讓消費者以道德意識來反盜版我認為是緣木求魚),那麼盜版才可能真正消失。

其實MP3也不過是個把聲音檔案壓縮的格式,如果頻寬夠寬,更高品質的聲音檔案還不都可以用來傳輸,以現在的寬頻環境來說,甚至有人把整張唱片或是 VCD作成CD燒錄的影像檔(Image)讓人盜版下載哩!消費者只是認為這樣很方便,並不會有什麼道德上的不安,因此,正版業者應該提供更方便的管道, 以合法、加值的優勢以及合理的價格來擄獲消費者的青睞。

在科技進步的今天,我認為業者對於各種新技術的態度應該是歡迎並且因應設計出適當的商業模式,而不是用防堵的方法,相信大家小時後都讀過大禹治水的故事吧?用防堵的方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疏通、借力使力才是因應之道。因此如果說MP3是唱片業的殺手,那我倒說「MP3是唱片殺手」,而絕對是唱片業的一大幫手,善用這個技術絕對可以賺大錢的。

註:純電子商務,在一定的範圍內沒有邊際成本的商務模式,也就是說,無論接到的是一張訂單或是一萬張訂單成本都一樣,沒有與訂單數量成比例的行政作業、出貨以及銷貨成本;舉例來說,軟體下載銷售就是純電子商務,不管多少人下載,成本都是一樣的;而網路書店就顯然不是,因為每增加一筆訂單就會增加一筆作業、出貨以及銷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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