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個合唱團--健康的合唱組織

成立一個合唱團(三)健康的合唱組織                                                   

剛開始成立一個合唱團,萬事起頭難,一定是發起人東奔西跑地把老師、伴奏、場地搞定,然後才可以開始練唱並運轉起來。然而,每次練習都有些事情要處理,我們就來分析一下,如何從必須要做的事情當中,建立一個正常的組織架構,再視需要慢慢擴大。

初階組織架構
首先,在行政方面,每次練唱前,可能需要有人先到練唱場地進行整理、排椅子或準備譜架等工作,而練習中場是否需要供應茶水或由團員自帶,類似這些雜務事項,可設一個服務組來統籌管理。出缺席的點名工作不可少,合唱畢竟是靠人聲支撐起來的,若聲部不齊,很難唱出和諧,所以有人沒來得要聯絡通知,這些相關的事一定要設個聯絡組(或人事組亦可)。還要設一個出納或會計組來收支帳務,管理團員繳交團費,支付場地、伴奏、指揮、印譜等經費用度。

在音樂方面,除指揮老師外,可能要選出聲部負責人,負責確認每一聲部的團員是否會唱,技術上是否需要幫忙等;至於買譜、印譜、管理建檔與音樂稍有關係的工作,只要簡略設譜務一人即可。基本上,合唱團是以團長負責對外,總幹事負責對內。
於是,一個簡單而必要的組織就誕生了:



當然,剛開始團員不多,人才不夠時,也可以服務兼出納,或聯絡兼聲部負責人等等,但是想想,一個剛開始二、三十個人的合唱團,若還找不出願意擔當這些職位的人,這個團大概也維持不久。因為業餘合唱團,就是要靠大家熱心,願意付出,才能繼續下去。
大家可以看得出來,前述組織是以行政及音樂兩大塊來區分,幾乎所有的合唱團,大概都是採取這樣的兩分法。

演出引發的組織擴編
當合唱團練唱了一段時日後,不可避免要面臨演出的需求,這是合唱團正常的生態。演出當然有些小壓力,但也是令人期待的時刻,練習的成果可以發表,舞台上的燈光及觀眾的掌聲是一個新的刺激。

若是參加別人主辦的音樂會,合唱團只需要準備食、衣、住、行四樣:食通常是便當;衣則要決定團服,是要購買現成的或訂做;若是沒有住的問題最好,否則就需要安排訂房事宜;行則大家出錢租車或自行前往。這些面臨演出才增生出來的事情,可以分設活動組與演出組:活動組負責食、住、行;演出組則負責衣、上下台、照相、錄音、錄影等事情。由於演出事項與音樂較有關係,許多問題還是應該請教指揮,所以演出組放在音樂那一塊比較恰當。

問題出現就是組織擴充的時候
任何團體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後,都會有一些人事問題:譬如某甲老是遲到;某乙總不繳團費;某丙實在不會唱,演出還要站在前排……等等。總幹事可以定期召開幹部會議討論這些問題;指揮或音樂部門負責人則可召開技術會議,討論音樂相關的事情。但有些事情實在很難透過一般的會議解決,如今又是講究民主的時代,每位團員都有其權利或義務,於是便由此應運產生一個最高權力機構,就是團員大會。團員大會負責選出下一屆的團長,或討論一些攸關全體團員的事項,並做出決議。此階段,合唱團組織可以擴大為:



  
助理指揮是一個很重要的職位,他/她應該由團員中選出,要更了解團員的問題,也要知道常任指揮在音樂上的要求,本身更要具有指揮的技巧,以致於他可以在指揮不在時帶領團員,有時也可以負責上台指揮一個部分的曲目,這樣才能真正的磨練技巧與經驗。個人認為指揮經驗是比技巧還重要的。

成熟期的組織架構
等合唱團行之有年,團長、總幹事換了幾位之後,團體已走上成熟期,新任團長與總幹可能會延續原來的傳統做事情,也可能有一些與以前不同的做法。此時期合唱團的演出經驗多了,見聞也廣了,總覺得有些大方向,可能需要更有經驗的人來掌握,才比較成熟或更有意義。

此時,可組一個在團員大會之下、團長之上的團務委員會,成員則應在團員大會時選出,其中,建議發起人及歷屆團長或總幹事是當然候選人,再由團員投票選出新的人選。甚至制定讓上一屆團長或總幹事擔任當然團務委員,這樣,政策才容易延續,對長期發展也較有幫助!團長由團務委員推選出來。這已算是代議制度,團務委員是有民意基礎的,團員的意見可以透過團務委員在團務委員會上表達。

此時音樂上可採取音樂總監的制度,音樂總監通常除了負責音樂之外,還要負責將團體帶到一個新的境界,走出一條新路,或做出中長期的培訓計畫等等。音樂總監會跨足到行政,也可以是團務委員的成員或顧問。總之,要付與大任就要給予權力,否則執行時恐怕會窒礙難行。這時期,合唱團的上層架構就更大了。

臨時組織與人聲樂團架構
在這些架構之外,合唱團還可以有彈性的臨時組織,例如,每次演出前可組評議委員會來驗收團員的練習成果,決定他\她是否可以上台。或在年度演出後要全台巡迴,因為年度演出已經動員許多幹部,巡迴則可以組成專案小組,既可以舒減幹部的壓力,也可以培養更多的預備人才,專案小組負責人選出後,他就可以自己去找人,形成一個臨時組織以執行專案。

合唱團可以做的事情何其多,練好的音樂就是要讓更多人聽到,而且活動一定要經常舉辦才有活力。團員中若有一半都是幹部,也不是壞事,大家一起同心協力,才是合唱的真義。

人少的小團體,當然無法有龐大的組織,可是事情是一樣的多,所以每位團員都應該分攤一些責任,或是找義工來擔任。人聲樂團由於有音響設備這些問題要人處理,最好設一個音控(Sound man),再找一個經理人(Agent),負責對外接洽所有大小演出機會,賺點小錢。人少彈性大,機動性也強,兩部小轎車就可以行遍大江南北打天下了!

關於合唱團的組織規章及幹部職掌,讀者若有需要參考,台灣合唱音樂中心很願意替所有創立新團的朋友服務,歡迎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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