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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時期合唱音樂

作者: 翁佳芬  發表日期: 2001-06-04

  

在音樂歷史上,十九世紀通常被稱為浪漫時期,它是最受一般大眾喜愛的時期,我們現在所熟悉的音樂家,如舒伯特、舒曼、布拉姆斯、柴可夫斯基、普契尼……等,都是這百花爭鳴時期的大師。

〝浪漫(romantic)〞這個字眼,在十八世紀末首先被文學家們所採用,意指主觀的、幻想的、多情的、不平衡的狀態,它和之前的古典(classic)時期有著傳承與創新的關係。事實上,古典時期發展到極盛的奏鳴曲式之器樂曲,仍是浪漫派音樂的主流;然而隨著民主的興起,文學與藝術的影響,作曲家尋求更自由的旋律、和聲、節奏及曲式。浪漫音樂強調的不僅只是客觀形式的美,更要表達人類內在心境的一種語言。作曲家不再只是為少數貴族、教宗而創作,他們為自己而創作。他們將自己的歡樂與痛苦、愛戀與悔恨,忠實地藉其音樂傳遞出來。

十九世紀的合唱曲,在數量上,不如管弦樂曲、歌劇或獨唱曲。原因或因為當時的音樂家們認為以上的音樂形式更易表達個人色彩,不過仍有數位作曲家,尤其是孟德爾頌及布拉姆斯……等人,他們充分掌握人聲及合唱的特質,讓合唱音樂在浪漫時期也留下輝煌的一頁。

基本上,十九世紀的合唱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
宗教音樂(1)彌撒及安魂曲Mass and Requiem
    (2)宗教性其他歌曲Other music on liturgical text
世俗音樂(3)合唱歌曲Partsongs(尤其是德國及英國)
    (4)大型樂曲或樂劇中的插曲Excerpts from Opera Oratorio Symphony or Music Drama

宗教音樂乃西洋合唱之泉源,隨著十八世紀器樂的強盛及十九世紀自我浪漫精神的表現,到了十九世紀中期,教會人士開始有了些反對的聲音,認為此時合唱音樂已脫離了崇拜讚美的範圍,成為作曲家自我炫技的成果,他們希望合唱音樂能維持純樸的特質。然而作曲家仍不斷地以自己的方式來寫作宗教音樂,如布拉姆斯以德文歌詞來寫安魂曲,白遼士更以幾百人的合唱團及超大的配器來安魂,即使保守如古諾,他在十九世紀後半,已是一位頗負盛名的法國音樂家。他於1885年創作他最有名的聖西西里亞彌撒,由於在最後一段「羔羊經」中加入自己想要的經文歌詞於拉丁文的固定歌詞中,也受到衛道人士之批評。

除了固定歌詞的彌撒曲,經文歌及讚美詩亦為浪漫派音樂家對宗教音樂的選擇,其中,哀詠悲傷的聖母悼歌(Stabat Mater),描寫聖母站立於耶穌十字架旁的悲痛,及對世人的慈愛。其字裡行間蘊藏的戲劇張力,使它自十三世紀以來,為作曲家所看重,包括Josquin、Palestrina、Pergolesi、Haydn、Schubert、Verdi及Dvorak等人,其中舒伯特的聖母悼歌只採用了部份的經文,以一種主音音樂的方式(homophonic style,上聲部有主要旋律,下三部以和聲支持),再加上較無受限的和聲進行,為古典樂派過渡到浪漫樂派的一個好曲例。威爾第的聖母悼歌則完成於1897年,為其晚年的四首聖歌的其中之一。威爾第傾其一生寫作歌劇的精華,以濃厚的音色,強烈的力度,自由的節奏對比,優美的配器,完整地將全部經文呈現出來,可謂浪漫合唱作品的顛峰之作。

浪漫時期是文學作品的興盛時代,作曲家多與詩人、畫家相結交,或者自己本身即是位全方位的「藝術人」。音樂家喜用文學的內容或詩句放在音樂之中,來形容自己想要表達的感覺,其中最明顯的是標題音樂。總之,此時期的器樂嘗試著描繪出文字的味道,不論是德國藝術歌曲(German lieder)、英國合唱作品(English partsong),或大型管弦樂聲樂作品(Vocal-orchestral works),如華格納的樂劇或威爾第歌劇中的合唱曲。

德國藝術歌曲是浪漫樂派的第一個新樂種,第一位代表作曲者為舒伯特。舒伯特號稱歌曲之王,他對於旋律有特殊的天賦,善用鋼琴伴奏來引導輔助歌詞的表達。舒伯特也用合唱來詮釋德文歌曲,藝術歌曲之音樂風格和其宗教合唱曲相似,強調主要旋律的文字性即與伴奏之互動。舒曼接續舒伯特主音音樂的風格( homophonic style),但在伴奏、和聲及聲部配置上進一步發展,再加上明顯力度與速度變化,其代表作「流浪的人們」,是每個合唱團都愛唱的經典之作。

布拉姆斯曾任合唱團指揮多年,這個職位使他可以立即實驗自己的作品,激發了他對合唱曲創作的動機。除了著名的德意志安魂曲,布拉姆斯創作了中型的德文歌曲,如Schicksalslied(1870),Triumphlied(1871),Nanie(1881),及Gesang der Parzen(1882)等。布拉姆斯的音樂,與舒伯特、舒曼相較,另具特色。他精於對位藝術,常用教會調式的旋律及和聲,喜歡二對三及切分音節奏,彰顯他對於早期音樂的研究及吸收,難怪他被稱為「浪漫派的古典大師」!

Gesang der Parzen,命運之歌,是一首為大型管弦樂團及六聲部合唱所寫的作品。歌詞載自歌德詩「Iphigenie auf Taurus」的段落,歌詞中描寫命運的無情冷酷。布拉姆斯時以狂暴的樂音來隱喻命運力量,以低沈的音響來描寫命運之殘忍冷酷,使全曲充滿恐懼及悲傷的氣氛;直到音樂的最後,以聖詠般的旋律來申述命運,亦安慰卑微的人類,予人希望。全曲的和弦織度富變化,節奏具敲擊感,半音階的旋律,在在顯示布拉姆斯掌握音樂與文字的絕妙!

十九世紀隨著國家意識的抬頭及民族歌曲研究之興起,英法德各國的大城市皆成立合唱協會,並有合唱音樂節之類的組織及活動,發展亦愈來愈蓬勃。在英國,世俗合唱作品統稱為分部歌曲(Partsong),或是混聲。男生或女生合唱,有伴奏或無伴奏皆可,歌詞內容有時是中世紀多愁善感的情詩,有時是愛國歌曲,有時是嘉年華節慶,所有想像得出的各類歌詞都有。這些音樂數量非常大,也都有它即時的創作目的,其中現在幾乎都被忘記。但仍有數首歷經了時間的考驗,為合唱音樂史增添了美好的作品,如史丹佛爵士(Ch. Stanford)的「青鳥」沈緩安靜的和聲描寫出靜澈的湖水,而女高音聲部自由吟誦的歌聲完美地帶出青鳥飛掠過天際、湖水的情境。

歌劇是音樂藝術的綜合表現,十九世紀的後半,合唱受到管弦樂及歌劇莫大的影響,歌劇中的合唱,不再只是每個幕終了的大結局,它和每位獨唱者一樣,在戲劇中扮演舉足輕重的地位,也使歌劇中的合唱成為合唱曲目的一環。

細細審視浪漫時期的音樂,實在是五花八門、多采多姿,很難以切確的時間、肯定的特徵來說明所有的十九世紀合唱音樂;只能期待透過部份曲目的體驗,來認識這些浪漫的音樂語法,喜歡這樣的語法。期待未來會以更多的時間、更多的力氣,來唱更多浪漫的歌。

參考書目
1、 Lee Kjelson and Jams McCray,The Conductor's Manuel of Choral Music Literature
2、 Ray Robinson ed ,A Norton Historical Anthology of Choral Music
3、 Homer Urlich , A Survey of Choral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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