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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合唱音樂會的省思 

作者: 朱元雷  發表日期: 2003-04-25

新合唱基金會舉辦了三年的社區音樂會,從開始的音樂欣賞,因為還是屬於單向的音樂溝通,後來改成社區合唱音樂會,邀請在地的合唱團一起觀摩。如此不僅社區有了參與感,有的團體也真需要這樣的演出機會,再結合一些講座,社區的迴響是不錯的。只是,以下提出兩點值得探討的問題。

第一,若是觀眾不多,對社區的實質影響就不大。本來,在不同的社區舉辦音樂會,就是要替社區帶來藝文的氣息,再透過合唱的形式傳達和諧、合作的生活態度。但社區的觀眾若來得不多,雖然團與團之間的的觀摩效果仍是無損,但對社區藝文氣息的推廣效益就嫌不夠了。其實,我們原來的想法,乃是一場演唱會平均六個團體,團員就佔了一百二十到一百五十個座位,我們租借的場地大約都是三百人左右的廳堂,也就是說,參與的合唱團員每人帶一人來觀賞,就會將場地擠滿了!但結果並不盡然,有些社區音樂會客滿,有些卻觀眾不到百人。在我好奇地詢問下,大概有幾個原因:1. 每個參與的合唱團約唱三到四首歌,時間不是很長,該團並不認為是自己的發表演出,也就沒有大力邀約家人及好鄰居們一齊來觀賞;2. 團員家中成員認為那是「媽媽的社團活動」,而團員們也覺得反正練唱時家人也沒有參與,活動時甚至沒有告知家人;3. 認為反正社區合唱團就那樣,也沒什麼好聽的。說真的,一場音樂會若沒有吸引人來的動機,甚至於在台上唱的團員都沒有動機邀約家人前來觀賞的話,這場音樂會真的要檢討!

基金會曾於去年母親節前一星期舉辦了一場「思源尊親」媽媽合唱團音樂會,邀請了數個媽媽合唱團及一個兒童合唱團同台聯演。因為有慶祝母親節這個大前提,我們就嘗試讓這個音樂會有一點不一樣,希望要上台的團員都能邀約家人朋友一起來欣賞。在音樂會舉行的前半年,便請專人去訪問這幾個合唱團,採訪一些溫馨的小故事,本來還要帶DV去拍攝練唱的狀況,剪接後於演出中播放,後來因無經費而作罷。練唱當天則告知每一個團均有一個簡短的訪問。演出當天由於主持人已事先知道這些故事,可以引導出相關的團員及其家人。另外,再鼓勵團員的家人,尤其是為兒女者上台獻花給媽媽。此外又希望每個上台的歌者都能拿到花,基金會也發動義工製作了約三百朵的康乃馨,由兒童合唱團員及義工獻給台上的團員。因此,這是場有特色的音樂會,吸引了團員家屬及民眾的參與,溫馨的故事及家人上台現身說法的情景更令人感動,迄今仍歷歷在目。那是一場成功的音樂會。

第二點值得探討的問題是,當舞臺的燈光熄滅,一切歸於平靜後,這一場音樂會的舉行到底有沒有持續發酵的作用?合唱團經過觀摩後是否有一番思考?他們是否能築起自己的舞台,自行創造觀摩、演出的機會?合唱團如何讓節目更吸引人,讓家人及厝邊好友都願意下次再來觀賞?更遑論要舉辦更複雜的觀摩或聯合音樂會了。因此,基金會在今年,也就是第三年的社區音樂會中有了一個新的作法,除了基金會的義工外,我們每辦一場音樂會都希望有一個能有一個社區合唱團來協辦,參與工作、累積經驗。今年,新店的上河圖合唱團及台北的新光承德合唱團就承接了南港區及北投區的兩場音樂會,而且都非常成功!

為什麼希望社區合唱團能自發性的舉辦演出呢?這其實是來自企業界一個簡單的「雙贏」觀念。宜蘭童玩節的成功,也就是這個觀念下具體的成果。試想,某個社區合唱團若主辦一場該社區的音樂性社團之聯合公演,結合在地學校的直笛團、當地的歌仔戲團甚至於土風舞社……來演出,要舉辦這樣的活動,人力方面即可動員家中親人、厝邊熱心人士,基金會再於適當之處給予專業上的協助,如解決音響的問題或代邀一些優良合唱團參與觀摩演出,增加音樂會的質感等等。這樣就會形成雙贏的互助模式,社區藝文活動也才能蓬勃發展,基金會的助力也才能發揮更大效益。

以上只是一些經由活動觀眾的反省,還有許多需要專家、學者或社區工作者的建議,才能更有效或朝向更遠大的方向邁進。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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